今天是:

分数诚可贵 诚信价更高

发布者:刘哲发布时间:2025-01-06浏览次数:13

亲爱的计算机学院学子们,期末考试的号角已经吹响!在知识的广袤星空中,我们以智慧为羽翼,以勤奋为舟楫,扬帆远久。此刻,我们正准备踏上考场,迎接成果的考验。

一、诚信考试

在考场上,请不要忘了我们最重要的品质——诚信。它是熠熠生辉的灯塔,照亮我们前行的方向;它是坚实的基石,支撑我们知识的大厦。它是我们内心深处对真理的坚守,是对自我的尊重与信任。

二、考场守则

(一)考试前

考生持本人照片清晰的学生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,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。未带证件者,不得参加考试。监考教师随机安排考生座位,考生应按考生号指定位置就座,考生入座后应清理桌面和抽屉。

(二)考试违纪行为

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,按考试违纪处理:

1.不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就坐;

2.拒绝监考教师检查证件;

3.提前答题;

4.未清理座位周围、抽屉内的书籍、笔记、纸张、电子储存器材等禁带物品;

5.不经监考教师同意擅自借用物品;

6.考试结束后仍继续答题或故意拖延交卷时间;

7.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或在考场周围喧哗;

8.将手机、智能手表、智能眼镜等通讯工具带进考场座位;

9.考试期间,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;

10.对监考教师有人身攻击、谩骂、诽谤;

11.其它违纪行为;

(三)考试作弊行为

 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,按考试作弊处理:

1.抄袭他人试卷;

2.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;

3.翻阅书籍、资料、笔记本、电子存储器材等(开卷考试规定物品除外);

4.传递纸条、交换试卷;

5.雷同答卷;

6.擅自将试卷、答题卡带出考场;

7.使用通讯工具并收发考试信息;

8.其它作弊行为;

(四)考试严重作弊行为

1.组织作弊;

2.替他人参加考试或由他人代替考试;

3.贩卖试卷、答案 ;

三、考场诚信在,成绩方光彩

让我们摒弃一切作弊的杂念,以笔为剑,以纸为盾,凭借真才实学,书写属于自己的荣耀篇章。星光不问赶路人,时光不负有心人。愿大家都能心怀诚信,手握自信,在考试中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,交出完美答卷!(供稿人:e启传媒中心新闻采编部)